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8-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一)推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荐工作既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的考查。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党委委员及相关工作负责人为组员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全面负责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名单如下:

长:

员: 斌、钱江飞、吴凤麟、沈 娟、何 崚、周 林、沈 晗、赵怡佳、段淳议

秘书:

(二)专家审核小组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的领导下,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长:张巨峰

员:张文峰、孙 艳、朱 爽、胡丽莉、李青连

书:

三、指标分配

根据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从学校分配获得的推免生总名额(14人),结合《广东药科大学推荐2027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关于基础名额、政策引导和激励名额组成的规定,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2027届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基础名额

激励名额

拟推免名额

备注

生物制药

2.10

1+0.67

4

“国一流”专业

生物技术

1.89

0.55+0.32

3

“省一流”专业

生物科学

1.89

0.55+0.48

3

“省一流”专业

海洋药学

1.93

0.41

2


生物工程

1.99

0.22

2


计算方式:

(一)基础名额:以各专业2027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推免生总名额14人的70%计算基础名额,即9.8个名额。各专业分配的基础名额=9.8×各专业2027届应届本科生人数/学院2027届本科总毕业生人数。

(二)政策引导和激励名额

1.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奖励名额。按照推免生总名额14人的15%计算此项的奖励名额,即2.1个名额。每个国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1个名额,每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0.55个名额。

2026届考研升学情况奖励名额。按照推免生总名额14人的15%计算此项的奖励名额,即2.1个名额。各专业分配的考研升学奖励名额=2.1×各专业2026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升学人数/学院2026届考研升学总人数。

四、资格条件与综合成绩评定

(一)思想品德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从入学起至推免时止所修读的所有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不计辅修、微专业课程)须全部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含30%)。

3.具有较高的英语应用能力和水平。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托福成绩85分或雅思成绩6.5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可视同达到英语水平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按规定免测除外)。

(三)综合成绩评定

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选拔。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即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加分。

1.学业成绩为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奖励加分最高为10,具体加分细则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推免生奖励加分参考标准》制定,规定如下:


1)学术论文奖励加分及相关说明

类型

论文


SCI/SSCI收录的2区及以上论文/CCF推荐的A类会议论文

SCI/SSCI收录的3区论文/CCF推荐的B类会议论文

SCI/SSCI收录的4区论文/CCF推荐的C类会议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EI会议论文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有“ISSN”号)发表的论文并在公开数据库上可检索到



加分标准

10

8

6

4

2


备注

第一作者:100%

第二作者:50%

第三作者:30%

要求第一作者


a. 论文的类型为论文(Article)、综述(Review)按100%计算得分,会议摘要(MeetingAbstract)、书信(Letter)和editorialmaterials(社论材料/编辑材料)按50%计算得分,其它符合成果类型的按30%计算得分。内刊、增刊、副刊、论文集等不纳入学术论文加分内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b.学术论文须在提交申请时已见刊发表(英文论文以online状态为准)。

c.期刊论文收录分区划分以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计。

d.对于学生提交多篇论文的,实行代表作评价,2篇论文纳入奖励加分,论文类奖励加分最高10分。其他论文作为参考,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e.论文不计入并列作者,根据论文发表时实际排序计算加分。(如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算第二作者。

2)学生竞赛奖励加分及相关说明


竞赛名称或类别

团体赛/个人赛

排名

奖励加分分值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第四等级

Ⅰ类赛事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个人赛


10

8

6

5

Ⅱ类赛事

由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不含上述Ⅰ类赛事,见附件)、由团中央主办的非艺术体育类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

3

2

1

0

排名第二

2.5

1.5

0.5

0

由国家教指委、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主办的非艺术体育类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以外)

团体赛/个人赛

排名第一

2

1

0

0

排名第二

1.5

0.5

0

0










a.竞赛奖励加分等级按照如下奖项对应:

第一等级:国赛金奖/国赛特等奖
第二等级:国赛银奖/国赛一等奖

第三等级:国赛铜奖/国赛二等奖

第四等级:国赛三等奖(类赛事的省赛金奖/省赛特等奖可等同于该等级

如上述竞赛未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对应一等奖,以此类推;

b.参加国际比赛获奖:国家政府组织、联合国、国际权威组织(权威国际组织由校团委、对外交流合作部认定)的参照国家奖;

c.根据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专业特点,结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制定《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认定Ⅱ类赛事名单》(见附件)

e.各类竞赛成绩或奖励须为学校(学院)组织推荐,作为主力成员(I赛事6名,Ⅱ类赛事2名)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取得,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的证书或文件;

f.省赛获奖(类赛事的省赛金奖/省赛特等奖除外)、非主力成员参加全国赛等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可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g.在校期间,参加同一赛事获不同等级奖励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值计算;参加不同赛事奖励加分可累加,其中Ⅰ类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Ⅱ类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竞赛类奖励加分最高10分,其他作为参考,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h.如上述竞赛名称或类别发生变更,以主办单位公布的文件为准。

3)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奖励加分及相关说明

类别

项目

加分

标准

备注

i”志愿累计时长

累计时长≥1200小时

2.5

仅认定“i志愿”系统有效时长


1000小时≤累计时长<1200小时

2

800小时≤累计时长<1000小时

1.5

志愿服务成效

1.参加省级及以上官方组织的赛会或专项志愿服务等;

2.参加固定岗位志愿服务项目,如长期支教、社区结对帮扶、助老助残、无障碍服务、爱心救助等;

3.依托所学专业开展社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普法宣传、义务诊疗、科普宣讲、课程设计与支教、技术公益支持等。

0.5/


出具有效证明,并由学院推免工作组结合专业相关度和服务实效认定;本项上限1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


0.5/

对外交流合作部(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出具有效证明;本项上限1分。

a.总量控制:本模块加分上限为3(超过3分按3分计)。

b.分类认定:不同类别项目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总分上限。

c.真实有效:所有加分项须提供官方或权威证明,由学院审核。

d.时效范围:入学年份的91日至当年推免工作启动日前。

e.负面清单:存在虚报时长、伪造证明、服务期间被投诉属实等情况,取消本模块全部加分。

f.动态调整:学校可根据当年政策或项目重要性对加分标准进行微调,并提前公布。

4)其他奖励加分类

参军入伍服兵役退役学生根据其在部队综合表现及返校后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可获得不超过5分奖励加分。退役学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

3.生科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定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每专业1人)并予公示。

4.如因综合成绩评定分数相同影响推荐名单确定的,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相关学生综合素质总体情况提出排序建议并经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审核确定。

5.如有专业出现正式推荐人选空缺,由该专业候补人选优先候补。如有专业候补推荐人选名额空缺,在全院所有专业已报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后替补。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822日至826日:学生报名,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奖励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与答辩

826日至828,由专家审核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验。由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组织提交奖励加分材料的学生进行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三)综合评价

830日前,由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完成综合评价,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每专业1人)。学院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

(四)院级公示

831日至92,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对综合评价结果和拟推荐结论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

93日至95学院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汇总并报送教务部复核。

(六)学校审定

95日至97日,学校推免委员会审定推免名单

97日至918日,学校公示10个工作日

920日前,推免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因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有变动导致以上各时间节点需作调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分委会反映。联系人:何崚,联系电话020-39352201

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七、本实施细则由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负责解释;未详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附件: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认定Ⅱ类赛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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