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8-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遴选的原则,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及相关工作负责人为组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长:温斌

员:吴凤麟、沈娟、何崚、周林、沈晗、孙苗、戴蓉

秘 书:陈浩明

(二)专家审核小组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的领导下,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长:张巨峰

员:张文峰、孙艳、朱爽、胡丽莉

秘 书:唐诗

三、指标分配

根据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从学校分配获得的推免生总名额(9名),结合《广东药科大学推荐2026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关于基础名额、政策引导和激励名额组成的规定,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2026届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拟推免名额

备注

生物制药

3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生物技术

2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生物科学

2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海洋药学

1


生物工程

1


四、资格条件与综合成绩评定

(一)思想品德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从入学起至推免时止所修读的所有课程(不计辅修、微专业课程)须全部合格,无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含30%)。

3.具有较高的英语应用能力和水平。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托福成绩85分或雅思成绩6.5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可视同达到英语水平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按规定免测除外)。

(三)综合成绩评定

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选拔。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折合百分制成绩(即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加分。

1.学业成绩为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奖励加分最高为10,具体加分细则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推免生奖励加分参考标准》制定,规定如下:

1)学术论文奖励加分及相关说明

类型


SCI/SSCI收录的2区及以上论文/CCF推荐的A类会议论文

SCI/SSCI收录的3区论文/CCF推荐的B类会议论文

SCI/SSCI收录的4区论文/CCF推荐的C类会议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EI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EI会议论文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有“ISSN”号)发表的论文并在公开数据库上可检索到




加分标准

10

8

6

4

2


备注

第一作者:100%

第二作者:50%

第三作者:30%

要求第一作者


a. 论文的类型为论文(Article)、综述(Review)按100%计算得分,会议摘要(Meeting Abstract)、书信(Letter)和editorial materials(社论材料/编辑材料)按50%计算得分,其它符合成果类型的按30%计算得分。内刊、增刊、副刊、论文集等不纳入学术论文加分内容,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b. 学术论文须在提交申请时已见刊发表(英文论文以online状态为准)。

c. 期刊论文收录分区划分以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计。

d. 对于学生提交多篇论文的,实行代表作评价,2篇论文纳入奖励加分,论文类奖励加分最高10分。其他论文作为参考,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生竞赛奖励加分及相关说明


竞赛名称或类别

团体赛/个人赛

排名

奖励加分分值

第一等级

第二等级

第三等级

第四等级

类赛事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二

10

8

6

5

排名第三、四

9.5

7.5

5.5

4.5

排名第五、六

9

7

5

4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个人赛


10

8

6

5

类赛事

由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不含上述类赛事,见附件)、由团中央主办的非艺术体育类竞赛

团体赛

排名第一

3

2

1

0

排名第二

2.5

1.5

0.5

0

由国家教指委、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主办的非艺术体育类竞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以外)

团体赛/个人赛

排名第一

2

1

0

0

排名第二

1.5

0.5

0

0

a. 竞赛奖励加分等级按照如下奖项对应:

第一等级:国赛金奖/国赛特等奖
第二等级:国赛银奖/国赛一等奖

第三等级:国赛铜奖/国赛二等奖

第四等级:国赛三等奖(类赛事的省赛金奖/省赛特等奖可等同于该等级

如上述竞赛未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对应一等奖,以此类推;

b. 参加国际比赛获奖:国家政府组织、联合国、国际权威组织(权威国际组织由校团委、对外交流合作部认定)的参照国家奖;

c. 根据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专业特点,结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制定《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认定Ⅱ类赛事名单》(见附件)

e. 各类竞赛成绩或奖励须为学校(学院)组织推荐,作为主力成员(I赛事6名,Ⅱ类赛事2名)参与与学业相关的竞赛取得,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正式的证书或文件;

f. 省赛获奖(类赛事的省赛金奖/省赛特等奖除外)、非主力成员参加全国赛等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可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g.在校期间,参加同一赛事获不同等级奖励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值计算;参加不同赛事奖励加分可累加,其中Ⅰ类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Ⅱ类赛事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竞赛类奖励加分最高10分,其他作为参考,不纳入奖励加分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h. 如上述竞赛名称或类别发生变更,以主办单位公布的文件为准。

3)其他奖励加分类

参军入伍服兵役退役学生根据其在部队综合表现及返校后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可获得不超过5分奖励加分。退役学生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

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奖励加分不超过3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实习或任职地点需为国外,时间不少于1个月(含30天),需在对外交流合作部备案,并能出具国际组织的实习或任职证明,实习每个月计1分。志愿服务加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在“i志愿”系统内记录志愿服务时长计算,记录100(含)志愿时长以上加0.5分;200(含)志愿时长以上加1分;叠加到600(含)志愿时长以上加3分。

3.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定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每专业1人)并予公示。

4.如因综合成绩评定分数相同影响推荐名单确定的,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相关学生综合素质总体情况提出排序建议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确定。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825日至827日:学生报名,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奖励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与答辩

828日至830,由专家审核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及相关证明材料核验。 由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组织提交奖励加分材料的学生进行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三)综合评价

92日前,由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完成综合评价,按各专业推免指标人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每专业1人)。学院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

(四)院级公示

93日至95,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对综合评价结果和拟推荐结论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

96学院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汇总并报送教务部复核。

因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有变动导致以上各时间节点需作调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反映。联系人:何崚,联系电话020-39352201

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七、本实施细则由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负责解释;未详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附件: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推免生遴选认定Ⅱ类赛事名单

序号

竞赛与项目名称

备注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

根据学院情况纳入

2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3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原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4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

设计论坛(大赛)


5

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

根据学院情况纳入

6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7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8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9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10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11

“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 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原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12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13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14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CURC

原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RoboCon

15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16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17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18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19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


20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

中国赛


21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22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23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 竞赛


24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25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26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27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8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9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30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3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32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33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

及创意竞赛


34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35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36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37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何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