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内容,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资格
每个项目必须配备指导老师。
(一)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广东药学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
2、未担任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广东药学院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编人员;
2、未担任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或曾担任指导教师但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3、每位教师只能作为指导教师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1式4份)、《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纸质版1式4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1式1份),于3月30日前连同电子版交到项目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报。
(二)二级学院汇总后上述材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书、任务书于4月2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大创项目”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gyshjk@163.com),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其他
(一)立项数量:
共计50项,原则上分配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35项(其中理科项目30项,文科5项)
2、创业训练项目:12项
3、创业实践项目:3项(具有实践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半以内,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三)经费资助:具体数额待定,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先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创新训练项目:理科5000元/项,文科项目3000元/项;
2、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5000元/项。
(四)经费管理:项目经费采用滚动下拨方式,即立项后下拨50%,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50%;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指导老师审批(发票经手人:项目组成员;验收人:指导教师;领导签名:项目负责人)。经费由教务处统筹管理,发票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登记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五)结题要求: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创业计划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
另,若201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下达,校级项目将按项目评分排序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联系人:蔡志奇 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
1、《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东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广东药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