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药学院2015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药学院2015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已连续5年举办“广东药学院学生实践能力大赛”,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学校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本年度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学生处

二、承办单位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三、比赛时间

2015年3月-6月上旬; 2015年9月-12月上旬

四、比赛项目与内容

每个二级教学单位限额申报1项比赛。

比赛主要包括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两大类。

比赛内容应紧密围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体比赛项目及内容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及科研资源优势、专业特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能力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拟定。

其中,专业技能类的比赛内容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与行业接轨,鼓励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拟定比赛内容及比赛形式。

五、比赛形式

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用个人赛、团队赛的方式,比赛可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也可以一次完成。

六、参赛对象

注重比赛覆盖面,各比赛项目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面向全校学生,可通过灵活设置比赛形式等方式,让更多的学生参与。(部分专业技能类比赛项目除外)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

各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参赛学生设置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八、比赛冠名

各比赛项目统一采用“广东药学院2015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竞赛”的冠名形式。

九、比赛经费

本年度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支持,同时鼓励各承办单位通过授予冠名权等方式争取企业单位经费赞助。其中,主办单位经费支持标准为2000-5000元/项。

比赛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文件下达后划拨50%,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比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后划拨余下的50%。

十、比赛立项

请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以上要求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撰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策划书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本学期及下学期举办的项目策划书均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前报送)

主办单位将对项目策划书进行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教务处网页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各承办单位。

联系人:蔡志奇;联系电话:39352035;电子邮箱:gysjjxk@163.com

附件:

1、比赛情况统计表

2、策划书参考格式

教务处 学生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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