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关于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更名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更名办工作的安排,2010-2014年获得省级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需提交以下更名材料:

一、项目建设的总结(字数500字):

(1)已结题的项目总结内容要求:项目建设成效、 特色、受益面及推广情况等。

(2)未结题的项目总结内容要求:目前的建设情况、下一步计划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

二、项目建设的佐证材料(已发表的论文或图片等):

(1)已结题的项目无须提交。

(2)未结题的项目需提交。

因时间较紧,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15年7月13日前把项目建设总结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一份)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2010-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2、2010-2014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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