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广东药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馆):

为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2015-2016学年学校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2015-2016学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参赛青年教师为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以往参加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本次获奖等级必须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二、竞赛程序

1、竞赛分二级学院、部(馆)预赛和学校复赛、决赛。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为各教学单位预赛阶段,第二学期举行学校复赛、决赛。

2、各教学单位应通过随堂听课或集中授课比赛的方式进行预赛,预赛方案应在预赛开始前5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并在本单位内公布。

3、采用随堂听课的单位,要求每位参赛教师至少要有两次听课成绩,包括教师评委评分和学生评分(评分表请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领取)。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组对预赛情况进行观摩。

4、各单位预赛结束后,将参加复赛的人选报教务处,按照本单位40岁以下青年教师总数的1/10推荐,不足10人的可推荐1人。参加复赛的教师必须在近两年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全部获得良好以上等级,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等级,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参加复赛教师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上课的课表(课程名称、时间和地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没有上课安排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赛;

(2)各单位预赛的相关资料,包括预赛方案、预赛教师名单、预赛成绩及预赛过程记录材料等,教务处组织专家检查评比。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1、个人奖

本届教学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2、集体组织奖

本届竞赛设集体组织奖5名。学校将对认真、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预赛、竞赛成绩优异的单位授予竞赛集体组织奖。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邹老师,电话:3935-2383,

电子邮箱:gdpujkk@126.com

教务处、 学院工会、 人事处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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