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科技成果登记的工作效率,提供清晰的办理指导,科技处根据相关文件、办事流程和日常审核工作遇到的相关问题,整理了办理指南,请课题完成人认真阅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一、科技成果办理对象
(一)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成果
在广东省科技厅和广州市科技局申报系统内申报立项的科技项目结题验收的科技成果,必须在平台登记。
(二)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
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在平台登记。如科技部新药创制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在我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非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
包括技术标准、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符合成果登记条件的成果,鼓励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四)横向委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项目自愿在平台登记。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在我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五)自选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指自立课题并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自愿在平台登记。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在我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在线办理平台
(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1. 计划项目属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立项的项目
项目验收时需同时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使用结题验收意见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直接登记,选择计划内项目操作流程。
2. 计划项目不属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立项的项目
由主管部门统一验收,有结题验收意见的(如科技部新药创制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使用结题验收意见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直接登记,选择计划外项目操作流程。
3. 非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横向委托产生的科技成果、自选科技
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等
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果评价,获取正面评价意见,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登记,选择计划外项目操作流程。
4.整合科技成果登记
如成果包含多项计划项目、非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综合产生的科技成果,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果评价,获取正面评价意见,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登记,选择计划外项目操作流程。
(二)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http://www.gdzwfw.gov.cn/ )
计划项目属于广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除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平台等建设专项外),项目验收时需同时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使用结题验收意见可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直接登记。
三、办理所需材料
(一)应用技术类成果登记
技术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评价证明(验收报告或验收书、鉴定证书、第三方评价报告、评估报告等其中一种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授权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检测证明,第三方应用证明,社会经济效益证明,成果完成单位名单及完成人员名单(若合同中已包含这部分内容,已提交合同则不需重复提交)。
(二)基础理论类成果登记
项目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评价证明(验收报告或验收书、鉴定证书、学术委员会评价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进行版权登记的著作),论文引文检索证明,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完成单位名单及完成人员名单(若合同中已包含这部分内容,已提交合同则不需重复提交)。
(三)软科学类成果登记
项目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评价证明(验收报告或验收书、第三方评审证明或评价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进行版权登记的著作),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完成单位名单及完成人员名单(若合同中已包含这部分内容,已提交合同则不需重复提交)。
四、获取评价证明的方式
成果登记需进行学术评价,获取正面评价意见后再进行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以下任一形式获取正面评价意见:
1. 通过已结题的课题进行登记(结题验收意见作为成果评价意见)。
课题负责人可凭结题的课题直接进行登记。
2. 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成果评价,之后登记。
自然科学类成果可通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价后,使用学术委员会评价意见进行登记。
3. 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果评价,之后登记。
课题组联系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果评价,目前已知已开展成果评价业务的单位有:广东省科技评估协会,广东国评科技成果评价有限公司、广东省药学会、广东省医学会、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等。
五、办理流程
(一)主要流程:
完成人在线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申报单位向科技成果登记机构提交纸质材料——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公示、批复——发放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二)具体流程:
1. 在平台建立账号
申报单位完善相关单位信息,申报单位添加负责人,负责人激活账号,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2. 在线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
省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平台已从验收书中自动提取部分信息,完成人只需补充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其余信息;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非财政投入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保存并提交。
3. 申报单位审核、提交
由单位二级部门审核后,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并提交。
4.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
省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业务处室审核通过项目验收,科技成果登记表与验收书自动提交至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即可审核科技成果登记。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非财政投入项目: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科技成果登记。
5. 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下载并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提交至登记时所选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省科技计划产生的成果:只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无需提交附件;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非财政投入项目: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与在线提交内容一致的附件。纸质材料由申请人自行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科技成果登记机构。
6.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公示、批复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科技成果登记,且经公示无异议,即对科技成果登记予以批复,出具“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六、办理费用
(一)成果评价
第三方机构成果评价为收费项目,费用自理;其他评价方式免费。
(二)成果登记
目前免费。
七、办理时效性
成果登记本身无时间限制,但由于成果登记工作耗时 2-3 个月,例如广东省科技奖申报工作从发布通知到提交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如收到申报通知再启动成果登记一般是来不及的,建议需要申报本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的专家尽早开展成果登记工作。
另,计划项目结题后,结题意见作为成果登记评价意见也是无时间限制,以前结题的国家级项目,没有做成果登记的,也希望大家尽量把已结题的项目申请成果登记。
八、常见问题汇总
1. 涉密成果可以申报科技成果登记吗?
根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 号)第二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
2. 平台类、人才类科技计划可以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吗?
凡执行广东省科技厅或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产生并通过验收、鉴定、评估等成果评价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其他财政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资源登记。
3. 其他财政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可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
台”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吗?
其他财政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可到“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4. 如何选择科技成果登记点?
省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统一由两个省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其他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和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如自愿在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可选择平台上登记机构中任意一家办理登记。
5. 在填写科技成果登记时,成果类别如何选择?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方法(原理)或途径,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成果。基础理论成果: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基础理论类图书列入此类。软科学成果:是指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所取得的为解决各种复杂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方案。它包括发展战略、规划、预测、项目评价、可行性论证、对策分析管理方案和理论方法等。
6. 科技成果“成果水平”如何选择?
对于验收、结题类项目选“未评价”,第三方评价按照评价意见选填,如“国内先进”等。
7. 课题的来源如何确定?
课题来源请看合同书上的盖章位置公章。
8. 验收、结题类项目,没有“评价意见”,如何填写?
验收、结题类项目,“评价意见”与“验收专家意见”一致。
9. 没有合作单位,是否把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在合作单位第一项?
没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处请不要填写。
10. 成果完成单位联系人请问是填写科技处联系人吗?
成果完成单位联系人请填写课题负责人或者成果登记填报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问题联系跟进。
11. 系统上填报,附件清单需提交哪些附件?
附件清单需网上提交:技术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检测证明,测试报告,社会经济效益证明,论文引文检索证明,已授权专利证书。
12. 申报学校更名前立项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现在的还是以前的?
课题是学校更名前立项的,填报现在的单位,即“广东药科大学”,附件里提交上传单位名称变更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