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普通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类)(A线)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各个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类)(A线)的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入我校生物工程学术学位硕士(0836)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中生物工程A线的基本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生物工程A线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接收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复试细则
(一)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本专业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网络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均须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操作规程见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中操作手册—学生端(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应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二)复试比例
1.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50% 的方向,按招生人数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招生指标≤2人,则按招生指标的200%复试);上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150% 的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比例根据本专业各方向缺额的150% 左右复试(如某一方向剩余招生指标 ≤ 2人,则按剩余招生指标的200% 复试)。
(三)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
本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前一天按复试通知规定的方式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原件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材料1-资格审核材料(将以下材料图片放到word中合成一个文档,每份材料放于同一页中,并保存为pdf上传,保证各材料清晰)
(1)考生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生:学生证原件照片页+注册页,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②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接到本校研招办通知补充提交者才需提供)。
(12)《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3)《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2.材料2-个人简历。
(四)研究生复试批次
第一批:一志愿复试考生
综合面试时间:4月3日14:00-16:30
第二批: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随调剂复试通知一并发放。
学院根据初始成绩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审定后及时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五)研究生复试内容、对考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
1.复试内容:
复试均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能力、实践能力 (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 35%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在总成绩中占 35%权重,实践能力在总成绩中占 30%权重;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视频录音资料由各学院下载保存。
2. 远程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提前按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网络测试,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2)考生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端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面部,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戴耳饰及耳机,露出双耳。
(4)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考生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考官联系。
3. 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如硕士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本专业各方向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一志愿考生,由考生及相同专业内其他方向导师双向选择后录取;调剂考生则按调剂报名专业方向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研究生复试生科院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
邮箱:shengbb@ gdpu.edu.cn
八、研究生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监督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录像巡查、抽查,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2023年3月31日